HR的纠结

刚从老板办公室里出来,思绪还未平稳、、、

这是一个让我窘迫的事情。公司里有位女职员产假刚休完,本来应该回来上班,但因小孩身体不佳,又哭又闹,于是想再请一个月假,老板也批了。事情的关键是,老板虽然批了假,但本意是不发那月的工资,按员工手册中事假的规定执行,此员工目前还在哺乳期,请假单上写的是请哺乳假一个月,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的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发给;于是把这个规定打印出来,告诉老板原由,结果发生让自己窘迫的事情,老板说,签字之前怎么没告知他哺乳假工资是这么计发的,现在他字已经签了、、、,反思自己,确实在劳动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有些欠缺和经验不足,平时也在努力的加强这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也觉得心凉,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公司却在无时无刻的想着节约、控制成本,包括一些原本企业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在推脱、在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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