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实务中,许多用人单位基于工资总额近35%的高社会保险费而不愿意为劳动者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也有许多农民工和跨地区工作的劳动者因为对未来社会保险的保障价值的不认同及经常出现工作的不连续而出现社会保险的中断,从而不同意参加并缴纳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但是无论是用人单位原因还是劳动者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或者说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都是不正确的。
首先,因为这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