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属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一名女职工,据她讲,她已婚,而且已育,小孩已有一岁多。但现在又怀孕一个多月了,她选择终止妊娠,请问,她这种情况是否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如何计算?
计划外生育终止妊娠,产假及工资如何享受?
connie791231 · 2009-05-06 · 原 10 回复 / 1744 浏览 · 版块 薪酬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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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是女职工,不是已婚和未婚的区别;再一个站在人性的角度,应该给相应待遇。
要看逐个员工是否采取节育措施,是不是节育环失效导致的怀孕,这种情况下,应该享有的是公假,第一次人工流产者及因放环、结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者中,凡<孕13周,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者,休息14天;行钳刮术者,休息21天;凡≧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公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我只知道上海的政策,外地的倒不是太清楚,谁 知道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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