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薪酬绩效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薪酬问题

wmy1014 · 2009-08-24 · 原 12 回复 / 1375 浏览 · 版块 薪酬与福利

2009年7月1日,我公司上报市级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了部分特殊岗位员工的不定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申请,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此举是出于“防患于未燃”考虑的,实际在日常的劳动报酬结算过程中,这些特殊岗位的人员(不定时工作制)仍然计算加班、值班费用(因为领导考虑员工一时难以接受),不知道这样的操作是否存在弊端?

专家讨论 · 10(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yuzhicao · 2009-08-24

是的,ZF的思路是保护劳动者,多发基本是没问题的。呵呵!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比如说以前怎么发的,如今又是这么发的,等等...还是请高手续上。

3楼 · billy961 · 2009-08-24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计算的,个人认为应该不存在什么风险类的。作为不定时计算工时的员工,应该可以享受加班费的。值班嘛,更应该有值班费啦。

4楼 · seraphim · 2009-08-24

楼主,你们在综合工时制下的“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是全薪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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