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薪酬绩效

员工不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

lqj416 · 2009-11-11 · 原 10 回复 / 702 浏览 · 版块 绩效考核与管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与之解释劳动合同.

专家讨论 · 7(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lingdang133 · 2009-11-12

根据职位说明书啊,职位说明书看的内容他做不来的话,就是不胜任啊

3楼 · 花舞儿 · 2009-11-12

这个严格说起来,是很不好量化,除非搜集一切证据来支持,不然员工整到仲裁,不好说话~~

4楼 · nelsonju · 2009-11-22

这一条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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