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化制度有何用??
每个月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在新员工培训到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后,为避免劳动纠纷,公司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每月20日必须上交员工考核表,可能与公司的体制有关,每个分厂、岗位的管理人员并没有这种时间观念,通常要求本月交的资料要次月初才能交上来。面对这种拖沓的工作方式,公司管理层给出了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的指标很明确要求,可是往往在实际实施时,他的制度则成了软化的方式。下面举例:
公司绩效考核上明确:按时完成新进员工培训的岗位,培训负责人可以有150元的奖励。不错,公司是在实行,只要你有考核表上来就视作完成,但至于何时完成,并没有纳入考核之中。